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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遭遇另一种文明:我们在道德上输给了人家网友 舒淇粉 发表于:2008-05-12 20:03 已有0条跟贴

关起自家的门来,我们总是能拍着胸脯以世界上最文明道德水平最高而自居的。西方虽然科技发达,但道德沦丧;中国需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科技,但要固守甚至发扬中国的伦理道德。这是从张之洞到邓小平一百多年间中国人坚定不移的信念。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一些污七八糟的现象被解释为西方的“精神污染”。我们自我开释说:打开国门,进来苍蝇蚊子总是不可避免的。最近一些年,新一代民族主义者更是气势恢宏,要以中国的伦理道德拯救世界了。

不过,当中国人开始成群结队地涌出国门后,中国人的“文明”开始让全世界皱起眉头。一些地方,“不许随地吐痰”、“请勿大声喧哗”、“便后冲水”这样的警示牌已经成为中文的专利。一些场所因为中国人频繁到来,制定了新的规则,还有一些场所对中国人关上大门,他们宁可不赚中国人的钱。“别跟我来中国人这一套”与“像学中国字一样难”(意为比登天还难)一起,成为一些老外的口头禅。

中国人大惑不解:我们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怎么会在道德领域输给别人呢?

的确,中国人也有比较“文明”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不与汽车抢道。但这种“文明”与美国的另一种文明──汽车避让行人──相遇,常出现令人尴尬的局面。

刚到美国时,我仍按中国的方式行事:当我走近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如果发现两侧有车开过来,我会本能地计算一下,我能否抢在汽车轮子的前面,如果能,我就要冲过去;如果没有这个把握,就得站在路边等汽车过去。而汽车一般都是挺着那骄傲的钢铁之躯,目中无人地呼啸而过。

但在美国,当我停下在路边等车的时候,常常那汽车也远远地停了下来。我开始并没有意识到那是在让我过马路。直到车里的人挥挥手,或伸出头来喊一声,我才猛然醒悟。诚惶诚恐地说声“Thank you”,急匆匆地穿过马路。有时我固执地站在路边,让对方先走,但对方比我更固执,坚持让我先走。

在野蛮环境里养成的“文明”习惯根深蒂固,到美国很长时间,还是经常出现我站在路边等车,车在路上等我,然后人家一喊,我急忙忙地的穿过马路的尴尬场面。美国人看我这样子,恐怕与北京人看初次进城的乡下农民一样吧?

具有理性思维能力,懂得权衡得弊得失而不是仅凭本能冲动而采取行动,这是一种文明,是数千年前人类就形成的文明;但在美国,已经是另一种文明,是尊重人的文明,博爱的文明,关照弱势者的文明。

有一天上班高峰时候,我随意散步来到一个十字路口,看见一个小个子的女警察忙乎着打手势,把两个方向的车都拦住了。我站在路边纳闷,这是出了什么问题?没想这警察见我停下来,就朝我跑来。我感到有点儿紧张,还以为我犯了什么规条呢。在国内,尽管我是一个规矩的良民,但有警察朝我走来也会犯嘀咕的。因为他们一次次地制造出处女卖淫案,一次次地逮着“杀人犯”,而那“被杀的”却活着出现了,或真的杀人犯后来现身了。谁能保证你不是他们任性权力下的倒霉蛋呢?可这个美国警察向我打了个手势,让我大感意外。原来她是把车停下来,让我过马路。这真让我诚惶诚恐。我何许人也?一介草民而已,习惯于在盛行丛林法则或什么法则都不遵守的社会里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怎敢让警察为我开路,让那些车为我而停下呢?

又一天的早晨,我顺马由缰地来到这个路口,又见那个警察在忙乎。我在路边停下来想看看她按什么原则指挥车辆。没想到她看见我,就向我奔过来,问道:“Cross, Sir?”原来她又想为我开路。”No, thank you!”我诚惶诚恐地说着,急忙离开了那地方。

知道不好意思,也应该是一种文明吧?有了这个不好意思,行事就不至于太无耻。礼义之邦的中国人初到这,很多场合不好意思。比如,路边有专门的免费电话,蓝色的。朋友告诉我,如果你晚上走路害怕了,打个电话,耶鲁的警察就会送你回家。我晚上回家,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的确有点害怕,但却一直不好意思去打那个电话。耶鲁的校车明文规定,后半夜,任何人打电话,车就会为你开来,免费送你回家。耶鲁的警察还有一种“陪送”的业务,他们会在接到电话后来接你,陪你走回家。我有耶鲁的ID,有资格享受这种服务的,但很长时间内不好意思享受这样的服务。从伦理上说,我们有一种“知耻”的文明,为麻烦和打扰别人而感到不安;他们有另一种“博爱”的文明,尊重和关爱每一个人,包括像我这样的外国人。从政治上说,我们不习惯于享受这种公共服务,面对这样的服务,我们会感到不安,感到惶恐,感到不知所措,而他们却心安理得。这是两种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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